|
为了更好地总结交流工作,展示献血宣传作品的成果,推动全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兹定于广州珠江宾馆召开的“中国输血协会成立二十周年暨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工作交流会”期间,举办《献血法》实施十年来的无偿献血宣传资料(音像资料、宣传画、图文资料、纪念品等)展览。各省相关展品报送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传资料或作品以省为区域展览,由各省血液中心牵头,将省内各血站规格较大的宣传资料或作品(宣传画、宣传海报、户外宣传广告等),以图片加文字说明的形式,根据大会所分配的展览区域制作展板。设计制作后,请把电子版光盘邮寄到广州市血液中心(广州市麓苑路31号 广州市血液中心 邮编:510095),并且把电子版压缩文件发送至401136670@qq.com 。
●每省配置两块展板,每块展板的制作要求如下:
文件格式为CORELDRAW9.0/8.0/12.0版本
文件出图尺寸为149×96CM
出图要求最低像素为75DPI
颜色模式必须为CMYK
二、规格较小的音像、图文资料、纪念品等,由各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直接将实物寄到广州血液中心。每省分配实物展区四层,每层面积为0.5×0.25米,各单位邮寄实物的品种及数量由各省血液中心统筹安排。
三、各参展单位务必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参展资料或作品寄到广州血液中心,超过时限,布展公司将不予受理。
四、参与2006年8月和2008年9月献血宣传资料评选获奖的作品,请做好标识,一并寄到广州血液中心,参加大会交流。无偿献血宣传资料和纪念品评选结果请到“大连市血液中心外网” www.dlbc.org.cn查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华钦 周利 联系电话:020-83593354
会议不明事宜咨询电话 :0411-82653464 联系人:李雅杰
中国输血协会献血促进工作委员会
2008年1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全国无偿献血发展现状调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中国输血协会成立二十周年暨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