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良心回告”是指献血者因为某种原因,如明知自己有高危行为、或者患有某些疾病、又或者曾经服用某些药物等不愿意公开,而迫于某些外部因素参加了献血,在献血后致电血液中心,告知将该份血液进行保密性弃血处理的行为。“良心回告”在保护献血者私隐的同时,保障了医疗临床用血的安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补救措施,我们恳切期望此类献血者在有必要时采用。
如果您献血后认为您的血液不适合用于临床救助病人,请在献血后5个小时内拨打电话:020-83586343通知我们。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献400毫升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利于救治用血的病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