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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回告”又称保密性弃血,是指献血者因为某种原因,如明知自己有高危行为、或者患有某些疾病、又或者曾经服用某些药物等不愿意公开,而迫于某些外部因素参加了献血,在献血后致电血液中心,告知将该份血液进行保密性弃血处理的行为。“良心回告”在保护献血者私隐的同时,保障了医疗临床用血的安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补救措施,我们恳切期望此类献血者在有必要时采用。
如果您献血后认为自己的血液不适合用于临床救助病人,请在献血后24小时内致电血液中心。周一至周五8:00-17:00,请拨电话:83578941(血源管理科);晚间及节假日请拨电话:83594685(贮血发血科)。我们将根据您的意愿,将您所捐献的血液按照规定作无害化处理。同时,我们将做好您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请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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