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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了很多次血了,有奖励吗?
整稿时间:2009-5-15  点击率:5665

根据《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一千毫升以上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和市红十字会按下列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一千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三等奖;
(二)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二千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二等奖;
(三)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三千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一等奖;
(四)无偿献血累计达到四千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特等奖。

凡达到无偿献血表彰的献血者,可获得无偿献血表彰的奖状和奖章各一份。获奖的献血者可凭有效证件,在上班时间到广州血液中心9楼(新业务大楼)血源管理科领奖,节假日除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1号,具体位置可参考本网站上“献血地点”中的“成分献血采血点”。

为了方便广大的无偿献血者,如果您已获得表彰,您可以致电020-83578941,让我们准备好奖状与奖章,提前送去您附近的献血点,届时,您可以凭身份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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