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血液中心(与广州器官移植配型中心合署,挂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广州分所牌子)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1号,是一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集无偿献血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与业务指导、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益一类卫生机构。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网络安全运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和要求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交记录等)。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 月10日至9 月14 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zbcrsk@163.com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页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合成一页上传);
(3)学历证书(需提交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交记录等;
(6)个人简历。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并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用“应聘广州血液中心+姓名”的格式命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我中心将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严格保密,仅限用于此次招聘。
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待遇: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待遇面议。
四、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本中心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0分。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方可进入笔试。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人员体检。
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须到我中心指定医院体检,所需经费由广州血液中心负责。
因拟招聘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按照体检合格结论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具体考察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血液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为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仔细、完整阅读本公告。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中心将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广州血液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71339(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